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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教育学部(教育博士) 0451教育(非全日制)


一、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学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8年。培养方式包括课程学习、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研究、团队学习、社会调查。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等环节。

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实行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由教育学部统筹安排,在前两年暑期及第一年国庆、元旦小长假采用短期集中授课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在论文选题和写作阶段实行导师负责制。

具体指导教师在学生入学后由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确定。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学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转入北师大。

补充说明:非全日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学习期间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且考核达到要求,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