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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9-05 阅读 16534 次

 

北京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6年继续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如教育部政策不做调整),招生规模最后由教育部确定,预计在2016年3月份左右下达(2015年为3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graduate.bnu.edu.cn/bsbmindex.htm。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网上提交信息时,有关内容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专项计划选择“思政课教师”,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报考院系所选择“马克思主义学院”,报考专业选择“思想政治教育”,报考方向选择“02思政教师”,报考导师选择“暂未定”。导师录取后再确定。

    2.报名者须于2015年12月31日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或直接送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书(空表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3)个人自述表(空表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5)可证明本人综合素质的各种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

(6)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空表请从附件下载)。

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邮编100875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准考证不再寄发,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三、选拔

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或日语或俄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研究。外国语不含听力。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9、20日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有可能安排在初试后马上进行,也可能在初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具体安排将在下载准考证时告知。  

    四、录取

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评价结果等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录取单位、被录取的政治理论课教师和教师所在学校三方须签订协议书。被录取的政治理论课教师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五、其他

  1.考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2.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咨询电话:(010)58808156,邮箱:yanzh@bnu.edu.cn

 

    注:如果2016招生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