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推进新疆教育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意见》(教民[2014]4号),教育部决定实施“‘985工程’高校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历师资计划”。该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定向新疆高校就业。2024年,教育部安排北京师范大学为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警察学院等高校定向培养师资。为认真落实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经商定向就业高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培养计划
序号 | 院(系)及专业方向名称 | 培养层次 | 需求人数 | 需求高校 |
1 | 004教育学部 040110教育技术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新疆师范大学 |
2 | 005法学院 030100法学 03刑法学 06国际法学 07未成年人法学 |
博士研究生 | 1 | 新疆警察学院 |
合计 | 2 |
二、报名办法
报名资格、程序、考核科目及考核程序,请参见《北京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考生应当通过定向高校人事部门的资格审核,并取得报考资格,有关报考资格审核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定向高校人事部门。
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17:30-5月10日16:30(北京时间)
报名系统网址:https://yz.bnu.edu.cn/s/909e7#
网上提交信息时,有关内容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专项计划选择“援疆师资博士计划”,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
材料提交:请考生于5月10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照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中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给院(系)招生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
招生咨询邮箱:yanzh@bnu.edu.cn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电话:(010)58802069
联系人:李娟
电子邮箱:jiaoxueban@bn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242教育学部教学办公室
(3)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电话:(010)58802948
联系人:江文静
电子邮箱:11312017126@bnu.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91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