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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文学创作方向)2023年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2022-09-13 阅读 25163 次

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曾联合招收文学创作专业(挂靠文艺学)的硕士研究生班。该班中走出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以及在国内外拥有广泛影响的余华、刘震云、迟子建、严歌苓、毕淑敏、洪峰等一大批优秀作家,为中国文学的繁荣和走向世界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赓续这一传统,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再度携手合作,重续前缘,拟以合作培养的方式,联合招收文学创作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为中国的文学事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一、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

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二级学科之下,设立文学创作方向。培养目标为理论与创作兼修,以创作为主攻、以文学创作学(或创作诗学)为学位论文选题方向。

 

二、招生对象

全国范围内爱好文学,有一定创作成绩和积累,有志于进一步深造的合法公民。

 

三、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为15人。

 

四、报考条件

      除满足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中的所有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四年以上(截止到202391日)且从事文学创作三年以上,学习结束后愿意继续从事文学创作或相关工作。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 考生须有一定数量、较高质量并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作品。

     3. 得到所在单位同意,能够保证学习时间,并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作家推荐。

 

五、报名

     1.按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提交信息时请注意:

     ①报考学校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代码:10027)。

     ②报考点选择:北京师范大学(代码:1127)。

     ③报考院系所选择:文学院(代码:010)。

     ④报考专业选择:中国现当代文学(代码:050106)。

     ⑤报考研究方向选择:文学创作(单独考试)方向(代码:04)。

     ⑥考试科目选择: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251单独考试英语、725中外文学知识综合、835命题创意或创作。均单独命题,835命题创意或创作为小说、诗歌、散文、戏剧任选其一。

     ⑦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名称和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一致)。

     ⑧考生必须在备注信息第一栏中填写“单独考试”字样。

     若“报考学校”、“报考点”、以及“考试方式”填报错误,则该条信息作废,考生须重新填报。

     2、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的考生须在20221112日之前将以下书面报考材料寄送到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主楼C5047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电话:010-58808276  收件人:蒋萌):

     ①身份证复印件(凡姓名、身份证号更改的考生须提供户籍部门证明);

     ②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两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作家的推荐信;

     ⑤大学本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可由毕业院校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⑥至少2篇代表性文学作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⑦个人自述一份,内容应包括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对所从事工作的认识,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设想等;

     ⑧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⑨打印版联系方式(含姓名、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六、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参见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初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2.初试科目: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英语、中外文学知识综合、命题创意或创作。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满分值各为100分,专业课满分值各为15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复试安排届时通知。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制3年,采用双导师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形式,由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联合培养。学习期间学籍、培养环节、课程计划和成绩由北京师范大学管理,英语、政治和部分专业课程的学习在北京师范大学校内,其余课程实施和日常管理原则上为鲁迅文学院。第一学年全脱产集中学习学位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从第二学年起为阶段性集中学习与创作实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期考核和论文开题。第三学年完成创作考核与论文答辩。

 

九、毕业、学位授予及就业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在创作实践方面能够发表不少于5万字的文学作品,考核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非全日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同时由鲁迅文学院颁发加盖双方公章的结业证书。学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不迁转户口和档案,毕业后须回原工作单位。

 

十、学费

     每位学员每年学费8000元,三年共计2.4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

     所有单独考试研究生均不能享受国家和学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住宿费由鲁迅文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收取。

     文学院咨询电话:(01058808276,联系人:蒋萌

     办公地点:主楼C5047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邮政编码:100875

     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