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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11-01 阅读 10434 次

我校2024年继续拟招收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研究生(如教育部政策不做调整),招生规模最后由教育部确定(2023年为3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5.外国语水平须达到《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中公布的报名要求。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2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届时请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将不予退还。

网上提交信息时,有关内容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

专项计划选择“思政课教师”,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报考院系所选择“马克思主义学院”,报考专业选择“思想政治教育”,报考方向选择“05思政教师”,报考导师选择“暂未定”。录取后确定具体导师。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院2024年“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三、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学院“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学院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四、录取

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依据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单位、被录取的考生和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三方须签订协议书。被录取的考生需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

五、其他

1.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至少一年全脱产学习时间。

2.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咨询电话:(010)58808156,邮箱:yanzh@bnu.edu.cn。

注:如果2024招生年度教育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