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说明


拟录取查询说明:

1.我校将对所有未通过网上报名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进行学历(学籍)审核,审核结果不合格的不能录取。

2.我校拟录取名单将报北京市和教育部接受联合检查,检查通过的被正式录取,检查不通过的不能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6月份后由院(系)寄送。

3.录取类别说明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北京校区和珠海校区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定向协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请考生仔细核对定向就业单位,确认无误请点击确认按钮,录取信息中的定向就业单位信息一经确认不能修改;如定向就业单位变动,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联系院(系)修改。

4.学习方式说明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毕业后学历证书将标注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进行非脱产学习,毕业后学历证书将标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5.签订协议说明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