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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关于接收 2025年“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8 阅读 25300 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教师〔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1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高水平高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高素质教师,2025年继续招收培养“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国优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的申请条件。

2.本科所学专业为理工科。

3.热爱基础教育事业且有志于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

二、招生院(系)、专业及可修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招生院系

招生类型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培养地点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015

数学科学学院

硕士、本直博

070100数学一级学科下所有招生专业

6

北京校区

 

学科教学(数学)

教育学部

 

019

化学学院

硕士

070300化学

6

学科教学(化学)

023

生命科学学院

硕士

071000生物学、071300生态学

6

学科教学(生物)

039

地理科学学部

硕士

070501自然地理学、070502人文地理学、07050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Z1自然资源、0705Z2全球环境变化、0705Z3自然灾害学

6

学科教学(地理)

050

物理与天文学院

硕士

070201理论物理、07020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070205凝聚态物理、070207光学、070400天文学、082700核科学与技术

6

学科教学(物理)

学校、招生院(系)可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详见《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

报名方式:符合前述报考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北京师范大学推免申请系统(https://xly.bnu.edu.cn/tm)报名,具体流程参照《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其中填写“申请意向”时,“专项计划”一栏须选择“国优计划”。

四、其他

我校“国优计划”推免生,在攻读本学科学位的同时还应修读教师教育模块课程;学生除申请本学科学位外,修完26学分教师教育模块课程且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毕业时可申请对应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修完规定学分的“国优计划”研究生可参照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相关规定,按程序申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相关招生院(系)联系方式详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bnu.edu.cn/detail/d145d708)。

 

 

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