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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政府管理学院 1252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一、MPA培养目标与特色

北京师范大学是全国首批培养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的院校之一,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全国首批7所高校之一)。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获评A类学科,学科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MPA项目通过全球公共管理院校联盟(NASPAA)七年免检(2021-2028年)最高等级认证。(注:NASPAA是公共管理教育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认证机构)

基于当前的时代要求和学校自身的定位及特色,北京师范大学MPA教育以培养“掌握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引领经济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管理者”为目标,不断推动教育模式创新,形成“扎实的学科依托、充足的教学资源、显著的培养效果、多元的活动服务”的办学特色,已成为国内开办最早、最具影响力的MPA项目之一。 

二、招生人数与招生方向

在报名阶段,考生可根据培养类别和培养地点初步选择不同的专业方向 (01不区分方向(北京)、02不区分方向(珠海))。待考生确定获得录取资格并入校报到后,学院统一组织学生选择最终的培养方向。

专业方向

培养方向

学习方式

招生人数

备注

01不区分方向(北京)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政府经济与公共服务

3.城乡公共治理

4.数智公共治理

5.教育政策与管理

6.应急管理与社会治理

非全日制

146人

培养地点在北京,不接收推免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02不区分方向(珠海)

1.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2.政府经济与公共服务

3.城乡公共治理

4.数智公共治理

5.教育政策与管理

非全日制

150人

培养地点在珠海,不接收推免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三、报名关键信息提示

1.报考及录取类别:定向就业。

2.报名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政府管理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学院公示的名单参加复试。复试大约安排在2027年3月中下旬,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具体时间。

四、学制与证书授予

1.学制3年。

2.报考北京校区的考生录取后上课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报考珠海校区的考生录取后上课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3.课程学习共3个学期,主要在周末进行授课。

4.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颁发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学费及奖学金

1.我校非全日制MPA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额参见北京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费分三个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总额的1/3,开学凭该学年学费发票报到注册。

2.学院为MPA项目实施多层次奖学金政策,总金额约40万元,覆盖率约25%,具体包括新生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最高3万元/人,且不互斥。(注:具体政策以入学当年发布的评选办法为准)。

六、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和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更多招生信息也可关注政府管理学院官网(http://www.sg.bnu.edu.cn)、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官网(https://mpa.bnu.edu.cn)、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公众号:北师大MPA。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10-58800703

电子邮箱:mpa@bn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100875

网址:https://mpa.bnu.edu.cn

微信公众号搜索:北师大MPA


七、其他

其他信息参见北京师范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