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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26年社会工作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社会工作博士专业学位,培养能够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创新发展和从事社会工作实务、管理、教学和研究相关的高层次、复合型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实现以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26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社会工作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方向与人数

招生方向包括基层社会治理、学校社会工作、健康社会工作三个方向,招生人数30人左右,其中北京校区10人左右,珠海校区20人左右。最终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一)基本条件”的要求。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4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2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须提交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须具备2年及以上社会工作或相关行业领域(包括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教育科研部门等)工作经历。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良好,能够较熟练地阅读外文文献,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具备产出高水平学术或应用成果的潜力。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25年12月12日前(以寄到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社会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指定位置亲笔签字确认)。

2)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如无则不提供。

3)相关学科两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打印并本人签字,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5)近5年所承担或参与的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及其他科研课题证明材料;本人公开发表或已完成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或已完成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6)研究计划书(自拟),具体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参考文献、创新点等,5000字以内。

7)单位推荐信及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职年月、职称/岗位职级、职务等相关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8)硕士研究生已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①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②硕士学位论文 ③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9)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以及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

10)其他可证明申请人科研经历、培养潜力或学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依据审核需要,学院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须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五、初审选拔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至少5位专家,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对材料进行学术初审。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实务经历、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方向从高到低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预计在2026年1月左右在社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将于2026年3月左右进行。(具体复试考核时间与安排将通过学院官网及邮件另行通知)。

2.各方向复试考核小组由至少5位专家组成,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

3.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素质(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和外语水平等。总分100分,由面试评审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门类加试

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的跨门类申请者(硕士毕业专业非“法学”门类/同等学力申请者参考本科专业),须进行专业加试(笔试),非跨门类申请者无须加试。加试按报考方向区分考核内容,加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录取办法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总成绩,分方向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220B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2885

电子邮箱:bnusoc036@bnu.edu.cn

邮箱咨询需明确主题“26年社工专博咨询+姓名”

联系人:何老师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部门:社会学院(社会工作博士) 电话:58802885 联系人:何老师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导师 招生人数 外语语种 备注
687社会学院(社会工作博士) 30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包括北京校区10人左右,珠海校区20人左右
 035200社会工作
  01不设方向(北京) 董磊明 1101英语或1102俄语或1103日语
付媛媛 1101英语
傅昌波 1101英语
梁玥 1101英语
田东华 1101英语
谢琼 1101英语
张网成 1101英语
郑雄飞 1101英语或1102俄语或1103日语
  02不设方向(珠海) 党生翠 1101英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高嘉敏 1101英语或1103日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刘冰 1101英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王海侠 1101英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杨丽 1101英语或1102俄语或1103日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尹栾玉 1101英语或1102俄语或1103日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余晓敏 1101英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张维军 1101英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赵秋雁 1101英语或1102俄语或1103日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
周群英 1101英语 培养地点在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