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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26年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完善专业学位博士人才培养体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具有突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计算机和人工智能领域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人工智能学院2026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00)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考生须符合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基本条件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良好,能够较熟练地阅读外文文献,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具备产出高水平学术或应用成果的潜力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2512月5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建议使用顺丰邮寄),按要求向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 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模板后请专家填写并签名);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近5年所承担或参与的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及其他科研课题证明材料;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标准、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专著等,最多3项)证明材料(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针对定向培养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单位推荐信及在相关行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

依据审核需要,学院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初审选拔

学院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报考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初审选拔环节。

学院成立初审专家组,组成至少5位专家的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学术背景、工程实践能力、学术成果、学术潜能、创新能力、考生英语水平、其它证明材料。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考核。

根据初审成绩(考生最终的初审成绩为所有初审专家打分的算数平均值)、分专业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预计将于20251230日左右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上公示7日。

五、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预计将于20263-4月进行,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学院成立复试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招生专业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的考进行综合面试考核。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口语、专业知识、科研素质(含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工程创新能力)等方面。

复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包括英语(占30%)和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占70%),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0工作日内,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六、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初审成绩和复试考核成绩相加构成,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七、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满井路北京师范大学昌平校园人工智能学院512办公室,老师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电话:010-58804724

对外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电子邮箱:ai@bnu.edu.cn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部门:人工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博士) 电话:58804724 联系人:刘诗琦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导师 招生人数 外语语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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