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006政府管理学院 1252公共管理(全日制)



一、MPA培养目标与特色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高等学府,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和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学科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北京师范大学也是全国首批获得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首批培养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的高校之一。

2021年811日,全球公共管理院校联盟(Network of Schools of Public Policy, Affairs, and Administration, NASPAA)正式公布了2021年度公共管理硕士项目的国际认证结果。作为本年度唯一一所通过认证的中国院校项目,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项目顺利地一次性通过了七年免检(2021-2028年)的最高等级认证。

北京师范大学MPA教育以培养掌握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具备公共服务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引领经济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高层次管理者为目标,不断推动教育模式创新,形成扎实的学科依托、充足的教学资源、显著的培养效果、多元的活动服务的办学特色,成为国内重要的MPA人才培养基地。

二、招生人数与招生方向

招生计划:40人。

报考方向:0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政治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贯彻落实党的治疆方略,热爱新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在反对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服务新疆稳定和发展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立志扎根新疆、建设新疆。

4.人事档案关系在新疆(含兵团)并在新疆(含兵团)从事管理工作。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6.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并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学籍。

四、报名

1.申请推荐及资格审查。经本人自愿申请、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2.报名。报名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招网发布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执行。填报信息时,报考学院选择“政府管理学院”、专业选择“公共管理硕士”、方向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考生要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名关键信息提示: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10月8—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报考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25200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报名费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纳。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笔试。

其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政府管理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学院公示的名单参加复试。

复试大约安排在20243月中下旬,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具体时间。

六、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基层一线和少数民族干部倾斜。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领取录取通知书之前与招生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兵团教育局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本人所在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学费、住宿及证书授予

1.录取后于20249月入学,学制2年。

2.上课地点为北京师范大学北京校区。

3. 我校全日制MPA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额5万元,分2个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2.5万元,开学凭该学年学费发票报到注册。

4. 我校全日制MPA研究生在学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5.按照北京师范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北京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八、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和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考前面试相关信息在政府管理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www.sg.bnu.edu.cn)。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4.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

电子邮箱: yanzh@bn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10-58800703

电子邮箱:mpa@bn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100875

微信公众号搜索:京师政管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