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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音乐与舞蹈学理论


考试科目823:音乐与舞蹈学理论


一、考试介绍

“音乐与舞蹈基础理论”是音乐系(音乐学)与舞蹈系(舞蹈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科目之一。考试要求反映考生的综合艺术修养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今后可持续深造的发展潜力。选拔在实践基础上,有理论研究潜力的学术硕士人才。报考音乐学理论和舞蹈学理论的学术硕士生均需要参加此次考试。


二、考试题型

包括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


三、考试要求

1. 总体要求:概念清晰,条理清楚,理解准确,表述流畅,逻辑清晰,字迹规范。

2. 考察重点:

对本学科重要的基本概念、核心原理、细节性知识等方面的准确把握。

对问题的基本内涵及相关背景及问题要点的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条理清楚、思维逻辑清晰。

考生的解读能力,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对音乐、舞蹈现象、作品的分析等综合能力。观点明确,论述清晰,论据充分,论证的方法得当。能够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四、考试范围

中外音乐/舞蹈史、民间音乐/舞蹈文化、音乐/舞蹈基础理论、音乐/舞蹈代表人物、音乐/舞蹈经典作品、音乐/舞蹈教育思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