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目重在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求对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范围内各个专业的基本知识点能够予以识记和理解。要求考生熟练掌握各学科涉及的基础知识和通行观点。考察内容覆盖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 文学基本理论的概念、原理和方法;
2. 重要文论和批评流派的思路和方法;
3. 利用文学理论、文艺美学,分析和解读各类文学现象和文学作品的能力;
4. 中国古代文学史及作家、作品;
5.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重要作家、作品、思潮、现象;
6. 外国文学史及经典作家作品;
7. 比较文学理论与中外文学比较;
8. 民间文学理论、门类与发展史;
9. 跨文化学理论、方法与原典及跨文化交流互鉴的历史与个案;
10. 语音、词汇/语义、语法等相关基础理论及其应用,语言的功能、语言系统的演变及其与社会的关系,熟练运用语言学理论分析语言现象的能力;
11. 文字、声韵、训诂、语法相关基础理论及其应用;
12. 中国古代语言文字学史的史实与发展规律;
13. 现代汉语总论、语音、词汇、汉字、语法、修辞等基本理论知识,熟练运用现代汉语知识分析解释语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