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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2021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人数

  心理学部2021年博士生招生名额为72人(包含硕博连读生),其中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重点实验室")博士名额44个。招生导师及专业方向见招生专业目录。有关学部接收硕博连读生情况请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二、申请条件

1. 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 心理学部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参见《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提交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

  考生须于20201226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心理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其中报考“国家重点实验室”导师的考生,直接将材料交寄至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务办公室。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内容包括个人学术研究经历、学术兴趣、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和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总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总字数不得超过12,000字);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7)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只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电子版匿名材料

  申请者须于20201226日前登录博士招生系统(http://2021.zs.graduate.bnu.edu.cn/page/bb/login)提交以下匿名材料(提交办法参见报名系统提示):

  1. 个人陈述;

  2.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

  3. 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

  4. 往届生需提交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全文。

五、初审选拔

  20211月上旬进行,由心理学部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心理学部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和学术动机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进行排序,按照不高于1:4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11月下旬在心理学部网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13月初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在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通知,详细安排请密切关注心理学部网页。复试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复试满分为200分,其中面试占70%,笔试占30%(考核内容包含外文文献分析、研究设计等)。复试考核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心理学部网页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其它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心理学部提出申诉,由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心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九、联系方式

  1.心理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刘虹雨

    电话:010-58805302psy-zhaosheng@bn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后主楼1404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邮编:100875

  2.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齐丽娜

    电话:010-58801755nky_jw@bnu.edu.cn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英东楼404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编:100875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部门:心理学部 电话:010-58805302(心理),010-58801755(国重) 联系人:刘虹雨(心理),齐丽娜(国重)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导师 招生人数 外语语种 备注
038心理学部 72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重点实验室”)招收44人,此名额下的学生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要求培养;国家重点实验室拟接收硕博连读生18人左右。心理学部(非国重)拟招收硕博连读生5人左右。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01学习科学 王文静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040200心理学
  01基础心理学 陈宝国 1101英语
丁国盛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郭桃梅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卢春明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宋艳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张学民 1101英语
  02认知神经科学 Carlos Ibanez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导师吴倩
Magdalena J Koziol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导师窦非
毕彦超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陈春辉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龚高浪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韩在柱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贺永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李武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李小俚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李莹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导师马燚娜
刘超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刘丽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龙志颖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吕海东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罗敏敏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导师秦绍正
罗跃嘉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马燚娜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欧阳高翔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秦绍正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孙文智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导师章晓辉
万小红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王君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吴倩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薛贵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张鸣沙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张占军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章晓辉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朱朝喆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左西年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03发展心理学 陈英和 1101英语
方晓义 1101英语
胡清芬 1101英语
黄四林 1101英语
寇彧 1101英语
林崇德 1101英语
林丹华 1101英语
蔺秀云 1101英语
刘霞 1101英语
彭华茂 1101英语
陶沙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王耘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张锦涛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周新林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朱皕 1101英语 国家重点实验室
  04社会心理学 蒋奖 1101英语
刘力 1101英语
孙晓敏 1101英语
王芳 1101英语
许燕 1101英语
  05心理测量学 刘红云 1101英语
骆方 1101英语
  06教育心理与学校心理学 李虹 1101英语
刘儒德 1101英语
姚梅林 1101英语
  07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韩卓 1101英语
侯志瑾 1101英语
刘翔平 1101英语
王建平 1101英语
伍新春 1101英语
  08管理心理学(工业与组织心理学) 张西超 1101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