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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21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选拔有志于从事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基础和学术创新潜质的人员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2021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2021年社会学院拟招收13名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方向及导师见招生简章。

二、申请条件

1. 考生须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2.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学习。

3.外语水平如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外语成绩即为合格。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需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在相应语种国家获得学位或近五年参加课程学习超过一年及以上(需提供进修证明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3)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日、俄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3年内有效),托福90分(3年内有效),日语达到一级(N1)(3年内有效),俄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2级(3年内有效)。

4GRE成绩1200分以上(总分为1600)或GRE成绩308分以上(总分为340)(3年内有效)。

5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有效)。

6WSKPETS 5)考试合格(3年内有效)。

7)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

未达到以上条件的申请者,如通过初审,须参加在复试考核阶段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于20201226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社会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相关学科两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下同);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论文摘要和开题报告全文。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研究计划书;

申请人须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五、初审选拔

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至少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对材料进行学术初审。

初审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和创新能力等。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评审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考核。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排序,并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预计在2021122日前在社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将于20213月左右进行。(具体以复试考核公示名单中的通知为准)。

2.复试考核小组由专业方向至少5位专家组成,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3.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和理解。笔试两门专业课科目为: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方向综合(包含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和社会管理与社会政策,按专业方向选答),由两门专业课两部分试题构成一套试卷,试卷各部分分值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满分200分(12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时长为200分钟。

获得复试考核资格的跨学科(硕士毕业专业非社会学一级学科)申请者,还须进行社会学专业加试。加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素质(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和外语水平等。总分100分,各位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外语成绩未达到院免试条件(见二、申请条件第3条)的初审通过者须参加在复试阶段学院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外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考核成绩=复试笔试成绩/2*60%+复试面试成绩*40%。复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七、录取办法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222

邮政编码:100875

联系电话:010-58804061

电子邮箱:bnushehui@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彭老师



单位代码:1002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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