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学院2020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化学学院2020年拟招收博士生51名。其中本科直博生接收工作预计2019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公布接收情况,请注意查看。硕博连读生与公开招考生实行“申请—考核”选拔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对化学具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有志于化学科研究工作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申请人应符合《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学术学位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基本要求。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与程序见《北京师范大学2020年学术学位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人须于2019年12月26日之前(以邮戳为准)向化学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个人自述(含学术兴趣、已有成果、研究计划等);
3.与招生专业相同或相关的两位专家(副教授以上)的推荐信
4.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六级、托福、雅思等);
6.硕士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主管部门或档案保存单位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 论文的详细摘要/开题报告(应届生);
8.已发表或已接受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9.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
注:上述第1项、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填写后签名,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第2、3项材料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填写。
申请人须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化学楼123室,贺老师收,58809779。材料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者邮政EMS。
三、初审
化学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各专业学科方向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专家评审组由学生报考导师在内的3位以上的专家组成,各专业学科方向的负责人作为专家评审组长,根据学生邮寄的报名申请材料以及其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情况等作为考核依据,初审着重考核考生的学术背景、基础知识、研究经历、研究设想、创新能力、外语水平等,初审成绩高于60分(含60分)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本博生、硕博连读生均占用博士招生名额)。复试考核名单将在化学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不再单独通知考生,规定时间内未报到、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考核
1、考核安排在2020年1月中旬左右。
2、考核内容:满分为100分,内容分为3个部分:综合化学笔试占30%(卷面满分150分),复试面试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包括文献翻译和口语能力等占20%。
即,复试总成绩=(考生综合化学笔试成绩/150)*30+复试面试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核方式: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考核小组由相同或相关领域5-7位专家独立打分,取平均值为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考核成绩在招生年度5月前在化学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录取办法
考生最终成绩仅由复试总成绩构成,根据各专业方向内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序,择优录取,经化学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复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批。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调查处理。对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