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1年获得统计学一级学科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同年首次招收全日制应用统计专业硕士,至今已培养六届毕业生。本专业就业情况优良,有近半毕业生就职于知名金融、保险和财务机构,另有多名毕业生就职于国内外其他著名企业及政府部门或继续深造。
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依托于我校数学、心理、教育、地学、经管等文理强势学科,密切结合政府部门、学术机构、金融机构、企业部门等现实发展需求,旨在建成国内外一流的统计科学研究中心和数据专门人才培养基地。统计学院目前承担经济统计和应用统计学博士、统计学学术型硕士、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及统计学本科生的培养任务,并招收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和国内外访问学者。
一、招生宗旨
应用统计硕士(Master of Applied Statistics,简称MAS)专业学位教育旨在为政府统计、部门统计和社会统计领域培养从事金融统计、医药统计、市场调查和教育统计等各方面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应用统计硕士毕业生应具有统计素养,掌握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及技术,熟悉某一具体学科(比如金融、医学、教育、生物、地学等),并能将统计方法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二、招生人数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统计人才的需要,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2019年统计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5名,其中推荐免试生人数为30人左右。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8年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到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③303数学三(150分)、④432统计学(150分),均为笔试。
以上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3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432统计学请参考《北京师范大学应用统计硕士考试大纲》 (请点击下载)。
3. 准考证请于12月14日至12月24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9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为专业英语及应用统计基础。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与调剂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七、学制及培养
我校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两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第二年为应用统计实践环节及撰写毕业论文。
我校应用统计硕士将强化应用统计实践的教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课堂教学中侧重统计方法的讲解,强化统计软件的操作和数据的探索分析。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应用广义线性模型、应用多元统计分析、应用回归分析、应用时间序列分析、商务与经济统计、统计案例实务、中国政府统计学、金融统计实务、宏观经济数据分析、数据挖掘、统计软件、机器学习、应用随机过程、抽样调查、试验设计、生物统计、生存分析等。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标注有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全日制应用统计硕士须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5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2.5万元。
专业学位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内容见学校出台的《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及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形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享受学校基本助学金。
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由学校安排住宿。参加统考录取的,在校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的定向就业生不安排住宿。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
电话:(010)58800136;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5号(原城乡一建)统计学院办公楼教务110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统计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