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宗旨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我国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领域内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在培养过程中,突出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养成,采用校内实训和校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以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
研究生在学制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标注有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师范大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学科教学(英语)专业计划招收60名全日制教育硕士,只招收本科为英语专业的考生,接收推免生2人左右。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必须符合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办理所在培养单位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报名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方式为笔试,科目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4英语二(满分100分)、333-教育综合(满分150分)、866-语言学与英语教学(满分150分)
以上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教育综合请参考教育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意见。
3.准考证请于12月14日至12月24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9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听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七、学制及培养
教育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于2019年9月入学,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2年,培养地点在珠海。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教育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为2.5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1.25万元。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安排住宿,住宿标准:二人间宿舍,内配有书桌、衣柜、空调、独立卫浴,每人3500元/学年。注:该住宿费标准含学校为住宿学生免费提供定额的电、冷水、热水(电:8度/人/月,冷水: 2.4吨/人/月,热水:1.6 吨/人/月,每学年按校历规定的在校住宿时间提供)。
专业学位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内容见学校出台的《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及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享受学校基本助学金。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咨询电话:(010)58807983;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009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后主楼1009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咨询电话:(0756)6126210,传真:(0756)6126210;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木铎楼A201;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邮政编码:519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