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适应珠海及珠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教育领域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2017年拟招收双证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10人。
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教学工作的考生报考!
一、招生宗旨
我校双证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线教师。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在培养过程中,突出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养成,采用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
研究生在学制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北京师范大学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各招生专业领域及拟招生人数如下。
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备注 |
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20 |
不接收推免生。全日制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30 |
招收汉语言文学专业、对外汉语专业或者从事语文教学工作的考生,接收推免生10人。全日制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20 |
招收数学类、统计学类专业的考生,接收推免生10人。全日制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25 |
招收英语专业、辅修英语主修相近专业的考生。不接收推免生。全日制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15 |
招收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其他师范类或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考生,接收推免生10人。全日制 |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6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方式为笔试,科目如下:
代码 |
专业学位领域名称 |
初试考试科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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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2 |
学科教学(思政) |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
204英语二(满分100分) |
333-教育综合(满分150分) |
865-思想政治课教学论(满分150分)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877-文学综合(满分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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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873-数学(线性代数,数学分析)(满分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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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866-语言学与英语教学(满分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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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875-发展心理学(满分150分) |
以上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教育综合请参考教育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指导性意见(请点击下载)。
3.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7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听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3.实行差额复试。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及培养
我校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录取后,于2017年9月入学,以全日制方式学习,学制2年。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教育硕士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为3万元、其他专业均为2.5万元。分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为1.5万元、其他专业为1.25万元。
研究生院珠海分院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生活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提供统一宿舍。住宿费标准:二人间2800元/人·学年;宿舍内设施:带卫生间、阳台、空调、每人一套组合式家具,包括:钢架床、衣柜、写字台、书架等;每间宿舍一部IC卡电话,每人一个宽带网接口。
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入学时可向银行申请每年不超过1.2万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专业学位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基本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具体内容见学校出台的《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及相关文件。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和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
咨询电话:(0756)6126909,传真:(0756)6126837;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理工3号楼二楼;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18号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珠海分院,邮政编码:519087。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二层212室;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