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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均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含专项计划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严格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院(系)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政治/综合 外 国 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  分
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5200音乐 所有方向 40 40 90 90 362
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5300舞蹈 所有方向 40 40 90 90 362
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5400戏剧与影视 所有方向 50 50 90 90 380
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5600美术与书法 所有方向 45 45 90 90 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