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均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含专项计划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严格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院(系)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政治/综合 | 外 国 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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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 所有方向 | 60 | 70 | 100 | 100 | 378 |
011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055101英语笔译 | 所有方向 | 55 | 70 | 100 | 100 | 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