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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均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含专项计划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严格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院(系)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政治/综合 外 国 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  分
006政府管理学院 120400公共管理学 01行政管理 55 55 90 90 390
006政府管理学院 120400公共管理学 02公共政策 55 55 90 90 390
006政府管理学院 120400公共管理学 03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55 55 90 90 390
006政府管理学院 120400公共管理学 04土地资源管理 55 55 90 90 365
006政府管理学院 120500信息资源管理 所有方向 55 55 90 90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