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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均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含专项计划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严格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组织第二次复试。


院(系)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政治/综合 外 国 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  分
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0100艺术学理论 所有方向 45 45 90 90 361
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所有方向 45 45 90 90 361
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0300戏剧与影视学 所有方向 45 45 90 90 387
029艺术与传媒学院 130400美术学 所有方向 45 45 90 90 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