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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均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含专项计划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严格按照报考院(系)的要求参加复试,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不再组织第二次复试。


院(系)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政治/综合 外 国 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  分
001哲学学院 010100哲学 所有方向 55 55 90 90 370
001哲学学院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所有方向 55 55 180 0 355